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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拿马经商

税收

公司税收

应税收入是毛收入减去可抵扣支出和开销的余额。

公司税率

法人将依据净应税收入30%缴纳所得税。

在国家产业注册处注册的公司、与国家签订了合同或工业鼓励合同规则的公司需根据净应税收入按以下税率纳税:

500,000美金以下30%

500,000美金以上150,000美金加上超过500,000美金部分的34%

可抵扣支出

可抵扣支出是产生应税收入或为维持其资源而支出的费用。发生的费用必须与在巴拿马的收入来源有关。因此,生产外国资源或带来免税收入中出现的费用不可抵扣。如果完全与每类收入相对应的比例不能被确定,支出费用在获得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时都有出现,那么这个比例就应与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比例一致。

所有的花费和支出都应有适当的文件支持以便抵扣。

当双方不是使用同一种会计制度时,产生于公司和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之间,或董事、高级工作人员、经理人员和股票持有者之间,或他们的四级内亲属和二级内姻亲之间的费用抵扣是受到限制的,这样的话,只在它们真正被支付的税收年度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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