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登记/船舶解除抵押登记
A.巴拿马船舶抵押登记
在巴拿马注册长期抵押登记的一般程序须将抵押文件(中英文)进行公证、认证(此认证可以是巴拿马政府驻该国领使馆所作的认证。同时,如果该国是APOSTILLE签约国,则其出具APOSTILLE的手续同样被承认)。将上述公证认证后的文件寄到我司巴拿马总部,进行翻译和在巴海事局的登记。
最重要的是,根据巴拿马相关条例,在抵押文件中必须提及下述各项才是有效并可以登记注册的:
- 船名
- 船舶所有者及其地址
- 抵押权人及其地址
- 船舶特点:长度,宽度,深度,总吨,净吨,临时或长期船籍证书号码,及呼号(请注意以上各项均须与证书中完全一致)
- 抵押金额
- 利息
- 还款方式
- 到期日期
- 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
-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同意委任摩根律师事务所
一旦我们确认收到您的抵押文件和应该支付的费用后,就会着手翻译抵押文件(翻译成西班牙文)以便起草,公证并递交到公共注册处进行注册。以上过程需要7-10个工作日。
另外,如需加急办理抵押注册,那么可以向注册处缴纳加急费用,则可以在一天内进行抵押的永久注册。
B.巴拿马船舶解除抵押登记
在巴拿马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只需递交一份“MEMORANDUM OF SATISFACTION OF SHIP MORTGAGE”,并对此文件进行公证、认证。原件寄到我们总部进行翻译并递交申请,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可完成。
C.伯利兹船舶抵押登记 / 伯利兹船舶解除抵押登记
在伯利兹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解除抵押登记,只需将公证好的抵押合同或者还款合同原件邮寄到伯利兹,即可申请签发相关的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