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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创业板上市的特点

  • 发布时间: 2012-7-4 8:37:31
  创业板作为联交所主板以外的一个独立市场,它的设立主要是为带有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更适合于有较高风险容量和投资经验的投资者,故其本身的规则和要求尽管与主板有相同之处,但区别也相当明显。概括而言,创业板有如下特点。

  1、市场模式附属市场模式,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类似于英国的AIM市场)。但二板市场不是次要和从属性质的,也不是一个主板市场的培养基地,它是一个主板之外的独立的市场。创业板拥有自己的前线管理人员及职员,拥有独立的运作权限管理体系,其营运将完全独立于主板,

  2、运作理念创业板的基本运作理念是:通过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配合,强调买者自负由市场决定

  创业板要求上市公司资料披露高度透明,中介机构对公司资料真实性负有责任,联交所对公司的经营能力不作任何评估,一切由市场决定。公司信息披露包括以下内容:

  (1)上市时,招股说明书披露范围除了主板市场所要求的内容,还必须具备:公司业务发展过程,即所谓活跃业务记录,以及业务目标陈述即未来业务计划;

  (2)上市以后每季度须编制财务报表,中期和年度报表须对业务进度和原定业务目标比较。

  (3)上市以后每季度须编制财务报表;

  (4)联交所将提供一个创业板的独立网面,作为市场参与者的主要信息交流渠道,发行人可将招股章程、公告及其他资料上网,供公众浏览,无须于报刊登载(但公司应发新闻稿),从而降低成本。由于没有既往业绩参考的增长公司的未来表现一般较难预测,投资于这些公司的风险预期会较高,因而创业板强调买者自负风险的理念。投资者在被允许买卖创业板股份之前,须与其经纪另外签署一份协议,以确认其明白当中所涉及的市场风险。

   3、上市对象创业板以增长公司为目标,行业及规模不限。对象是那些能证明只要有额外资金,即可合理展望未来能作显著发展或扩展的公司。这其中,科技行业的公司是重点扶持的对象。

  4、投资者类别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者。创业板的规则、要求和设施,是以满足那些有兴趣投资于增长公司的专业投资者和充分了解市场的投资者的需要而设。

  5、交易方式交易初期采用电子系统自动对盘,采用无纸化及电子交易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及家庭电脑直接进入联交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今后的方向是定时单一价格对盘(即成效股数最多价格,凡高于此价的买盘和低于此价的卖盘均能成交),并考虑允许以美元交易。待第三代自动对盘系统正式推出后,交易将以单一价格报价方式进行。

  6、监察、监管及执行由独立专项小组-----“监察及调查小组负责。以抽样形式审阅已刊出的上市文件以查核是否已符合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审阅已发表的公告及年报、中报;调查不寻常的股价或成效变动、市场传闻及可能违反创业板市场上市规则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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