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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岸公司准入许可的具体方式解析

  • 发布时间: 2012-3-22 9:02:21

关于准入许可的具体方式,有的国家采取传统的申请一一审批一一经营的方式,美国的做法就是如此。在中国大陆,依据央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第8条和第12条,离岸账户对于国内银行从事离岸银行业务试点的申请,bvi公司注册中介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

而有的国家则采取了发给不同类型的牌照的方式。比如香港当局实行三级银行制,可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包括持牌银行、有限持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三类机构。其中,持牌银行必须至少拥有1.5亿港元的实收资本金,经营接受公众存贷款业务至少有10年资历,现有公众存款不少于17.5亿港元,资产总额不得少于25亿港元,而海外注册的银行若要申请此类牌照,其资产总值不得少于120亿美元;持牌银行可以接受任何金额和任何期限的存款,可经营支票或储蓄存款业务,以及接受任何数目和存款期限的公众存款。有限持牌银行必须最少有1亿港元的发行股本及7500万港元的实收资本;有限持牌银行可以接受任何期限的公众存款,但其金额不得少于50万港元。接受存款公司注册股本最少为2500万港元,且其股本必须有半数以上为香港或外地银行拥有;接受存款公司只能接受5万港元以上的存款且最初的存款期至少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