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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离岸公司的审查机制

  • 发布时间: 2012-3-21 17:46:46

一般来说,东道国在引进外资的时候,离岸公司注册代理可以采取两种准入许可的方式。bvi公司注册中介第一种是审批制,即指东道国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实质性地审查申请者的资质条件并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第二种是核准制,即指东道国政府主管部门依据法律规定,仅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作形式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核准注册。

但是,在实行金融业开放的时候,市场所在国所实行的几乎都是审批制,也就是说,政府主管部门一般都要依据法律规定对申请进入本国金融市场从业的跨国金融机构的资质作实质审查,以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秩序。比如,中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设立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