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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发行人的要求

  • 发布时间: 2012-7-10 17:53:48
对上市发行人的职责:保荐人在新申请人上市时余下时间及其后的两个财政年度内继续担任申请人的顾问,所承担的顾问职责有:1)、作为发行人与联交所沟通的中介,须尽力回答联交易所提出的关于发行人的一切事宜;2)、与发行人定期检讨发行人的营运表现及财务状况,并协助发行人作出是否需要公布的事项;3)、复核发行人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信息资料;4)、向发行人的新任董事进行创业板规则及法规等方面的培训。http://www.morimo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