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申请人的职责:1)、负责就与申请有关的一切事宜与本交易所联络。2)、须根据其所知及所信,对上市申请人作出合理审慎的查询,并确信:新申请人适合在创业板上市;新申请人及有关上市文件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所载的所有资格;上市文件所载资料在各主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成分;并无遗留任何事实致使上市文件内所载任何内容产生误导;新申请人的董事在上市文件内发表的意见,均经保荐人审慎周详的考虑后达成一致,并以公平合理的基准及假设为依据;新申请人的董事已作出充分查询,使其能够提供上市文件所载的确认声明;新申请人的董事具备所需的专才及经验;有关董事了解该等责任的性质,并预期可履行彼等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它有关证券的适用法例及条文应负的责任。3)、须至少有一名主要主管及一名助理主管积极参与保荐人承担的每份上市申请有关的工作。
http://www.morimo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