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国家对离岸公司注册机构尽快制定反垄断指南等配套规范,建立健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内部工作机制。反垄断指南是指导、规范反垄断执法和其他反垄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反垄断执法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涉及经济生活的各个行业和领域,因此,除高度重视反垄断立法外,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大量的反垄断指南,对反垄断执法进行指导和规范。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反垄断指南的内容十分广泛,既包括实体性规定,也包括程序性规定,涉及反垄断工作的各个方面,一些国家还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的变化,不断制定新的反垄断指南或者修订已有的反垄断指南。对我国而言,制定反垄断指南尤为重要。我国《反垄断法》仅八章57条,总体上规定得比较原则,许多内容都需要通过反垄断指南加以明确、细化。虽然反垄断委员会已对“相关市场”等概念进行了界定,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三部委”)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但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价格垄断规制的工作程序、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的工作程序等内部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反垄断法》中规定的“没有正当理由”、“不合理的高价”、“不合理的低价”、“滥用知识产权”等的含义仍未明确。同时,我国反垄断执法经验还不够充分,在反垄断指南中规定统一的执法程序可以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指导。综上,我国应尽快制定反垄断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