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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审查能力有待加强。离岸公司注册机构《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主管部门基本上都处于建章立制、摸索实践阶段,不但处理的案件数量有限⑤,而且所公布的为数不多的典型案例在判决理由的充分性与合理性、判决程序的完备性等方面也不尽人意。以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为例,2009年3月18日商务部正式对外宣布,否决了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的申请,并给出三条理由: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有能力将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公司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他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与欧美国家的相关判例相比,商务部给出的裁决过于简单,论证也不够充分、严谨,需要在今后的执法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