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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必备条件

  • 发布时间: 2012-3-9 18:01:37

bvi公司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以及章程等形式表现的,但这些证明文件的效力是不同的。在这些证明文件发生冲突的时候要着重考虑各项文件证明力的大小。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证据效力在发生股东资格纠纷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遵循下列规则进行资格认定,以保护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人的利益。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也是公司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和公司制定其他规章的重要依据,因此它既是规范公司及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认股东资格的重要标准。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度等等是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的事项。所以,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章程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认定效力。一般情况下,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或签署的人即可获得股东资格,在章程中记载为股东的,尽管其未向公司出资,也应当认定其为股东,该股东负有向公司履行交付出资义务,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相应责任,直到剥夺其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