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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离岸银行业务的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 2012-8-20 10:25:35
          我国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肯定不会仅仅准备开展货币业务,更不可能是为了回流本币,我们的目的是更好地筹资引资、活跃和繁荣金融市场、增强经济凝聚力和竞争力、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一席之地;如果说我们仅仅需要开展离岸货币业务的话,那么目前的离岸金融试点,就已经足以满足需要了。这意味着,中国大陆未来的离岸金融市场,不仅要开展证券业务,而且要将其作为一个重点大力拓展,相应地,在市场主体的范围上,我国必然允许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进入。应该指出,目前中国的《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离岸业务经营主体,仅包括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其分支行,这尽管与试点的现状相吻合,但却显然是与全面开展离岸业务的要求差距巨大的。http://www.morimo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