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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企业的审批有效期限
发布时间: 2012-7-20 16:48:14
被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依法决定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批准的,被投资企业为新设立或在股权出资前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的,由审批机关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备注栏加注“股权出资未缴付,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字样);被投资企业在股权出资前为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且无名称、法定地址变更的,由审批机关出具原则批复函。
http://www.morimo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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