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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境外中资企业的安全处理能力加强
发布时间: 2012-7-31 9:04:0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各地商务、安全监管主管部门要督促境外中资企业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境外中资企业在使用项目所在国劳务人员时,对于所在国安全生产标准低于国内的,应按国内标准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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