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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的资质审批

  • 发布时间: 2012-7-26 9:01:28

(一)设立合资的投资性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申请报告、合同、章程;

设立独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签署的外资企业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文件、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外国投资者已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依法审计的投资各方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

(五)依据本规定第五条应提交的保证函;

(六)商务部要求的其他文件。http://www.morimo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