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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可直接到深圳发展银行离岸业务部或业务推介行国际业务部填写申请表,提交所要求的资料。银行经办员审核上述资料无误后,深圳地区的离岸客户将即可发送 参考号和授权码及相应的USBKEY(须购买),异地的客户在离岸业务部收到上述资料无误后5个工作日后,客户可到原申请行领取银行密码和USBKEY, 即可使用深圳发展银行离岸业务网上银行系统。
客户在申请网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深圳发展银行企业用户申请表》一式两份、董事会关于网上银行开户的决议、商业登记证或同类证明和经办人及相关董事的身份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关于离岸网银客户提供开户资料审核要求的通知
各分支行、深圳管理部、总行营业部:
离岸网上银行功能开通为了规范下一步的开户资料审核和要求,防止今后业务处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离岸部对网银开户客户提供的资料审核要求重申如下:
1.对董事会决议中的要求:应加盖推介行国际部业务章,双人对董事签字进行台签。 (要求至少一人为离岸业务专管员)
2.对网银申请表的要求:预选网银用户名应要求客户填写两个以上的用户名称(预防用户名已被注册),认真填写须挂户的帐号,银行预留印鉴栏应按印鉴卡上的样式填写。
3.有效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影本应加盖“原件与影本相符”章。应有双人签字签字。
4.对商业登记证或与商业登记证相关的文件的影本应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并加盖“原件与影本相符”章。并有双人签字。
5.离岸部开好的网银资料及时寄回给分支行,其中客户签字联在客户领取证书信封时应要求客户签字,并及时寄回离岸部。
各分支行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提供网银开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