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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变更的手续

  • 发布时间: 2012-7-17 17:17:19

(1) 企业

提交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资企业还应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或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 外商驻沪代表机构

提交工商登记证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外籍人士为护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事业单位

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机关和人民团体

提交单位成立时的编委文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各地驻沪办事机构

提交驻沪办事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 社会团体

提交社团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工会

提交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 民办非企业

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提交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及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负责人劳动手册的,应同时携带负责人的劳动手册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组织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材料。http://www.morimo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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