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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革所需要的条件

  • 发布时间: 2012-2-27 18:00:43
bvi公司注册对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营业期限、变更实收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变更公司类型、分立、合并、变更出资方式、迁入、迁出本市(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内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登记、内资有限公司新设合并登记、内资有限公司新设分立登记、内资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登记、内资企业变为外资企业登记、内资有限公司变股份公司登记。

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须先办理网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审核通过后到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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