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在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可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作第二上市。这类公司需要指定一家新加坡公司作其经理人。如果该公司尚需公开发行证券,其上市要求将得到放宽,对其审核的期限也较短,如果是这种情况,公司在上市时需要提供一份信息备忘录,而不是上市招股书。
关于费用和开支的提示: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方面:
上市初费:
按证券面值每一百万新元征收500新元。最低标准2000新元,最高不超过20000新元。
上市年费:
按证券面值每一百万新元征收100新元。最低标准400新元,最高不超过2000新元。
审核费:
按每份文件500新元收取,最多不超过3000新元。
经理人、承销商、销售机构方面有管理费、承销费、经纪人费,会计师、审计师方面有财务报表、项目费等,由公司与有关各方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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