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Partnership) 合资公司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人,两个或多个股份公司,信托公司等共同建立新公司来进行贸易或商业活动的公司,合作的每方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财产或技术,同时也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损失。合资公司的存在依赖于合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两个人的合作关系中,如果其中一人离开或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自然解体。 合资公司也象独资公司一样易于成立,有时,一个口头协议就已足矣。但如果资金和财产会在将来成为问题,那幺还是准备一个书面的协议为好,公司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办法应在合资协议中加以说明。另外,从事贸易、采矿或制造业以外业务的合资公司不一定要注册。简化的手续是只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 还有一种特殊形式的合资公司叫有限合资公司 (Limited Partnership),它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和有限公司不同,
bvi公司注册的一部分股东不参加公司的运作,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