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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企业的并购行为分析

  • 发布时间: 2012-4-28 8:40:26
与业主制企业相比,合伙制企业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1)产权由高度集中趋向分散;(2)企业经营依赖于一人素质的高低变为合伙人知识互补的影响。由于以上两点,合伙制企业替代业主制企业无疑因提高了产权分散度和经营能力而增大了企业并购的强度。 
但是,合伙制企业在提高产权分散度的同时非但没有改变,反倒加大了企业的不稳定性因素,这主要表现在:企业仍然依附于自然人;合伙人无论退出还是追加投资,都必须征得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否则就要变更或结束合伙关系。另外,合伙伴企业的产权分散仅发生在企业内部,即产权没有采取证券化形式,没有外化,因而产权仍无法流动。加上合伙企业在保留“无限责任”的同时,又实行“相互代理”原则,所以,合伙人数越多,企业规模越大,每一个合伙人所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合伙制企业的并购强度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