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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售前信息披露

  • 发布时间: 2012-3-13 17:51:47

签订合同是银行提供服务的前提,而对合同内容的全面了解又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无论是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产品特征还是风险收益等,都是影响双方签订合同的重要因素。bvi公司注册如果双方没有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沟通,交易很难达成,发生诉讼案件的机率也会大大增加。实践中,银行利用其优势地位掌握天然的信息资源,无意或者故意忽视其应该披露的信息,银行与投资者双方发生争执在所难免。

理财产品在销售前的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在产品的说明介绍时,往往采用模糊性的语言搪塞消费者。比如在销售时银行从业人员私自口头承诺,夸大预期收益,掩饰交易风险,或者将说明书的有关风险提示的内容置于不明显的位置。使投资者难以认识自身存在的法律风险。其二是未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了解和收集客户识别风险、认别风险能力的有关信息,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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